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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5-10 20:21:37 股吧网页版
600571 : 信雅达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5-11

  

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电话:+86 571 87901111 传真:+86 571 87901501

浙江天册/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第TCYJS2013H0188号

致: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

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

雅达”)的委托,指派吕晓红律师和任穗律师参加信雅达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信雅达2012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

律意见书随信雅达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信雅达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信雅达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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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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