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 2024-008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477,5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66,795,809 股变更为 466,318,309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466,795,809 元
变更为人民币 466,318,309 元。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4 月 20 日起 45 天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1-56686627
传真:0571-56686777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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