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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30 18:22:56 股吧网页版
安阳钢铁: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修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31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三条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豫体改字[1993]13 号批准,安阳钢铁公司
(后变更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依据《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00007191734203。

第四条公司于 2001 年 7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7,500 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 25,000 万股,国有股存量发行 2,500 万
股)。于 2001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公司中文名称: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nYangIron&SteelInc.

第六条公司住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邮政编码:455004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72,421,386 元。

第八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紧紧依靠全体员工,面向国内国际市场,加快技术改造,推进科技进步,强化企业管理,充分发挥高效率、高质量、多品种、低成本的生产优势,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努力追求资本运营效益最大化,使全体股东获得最大投资收益。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炼焦,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黑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热力生产和供应,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再生资源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生产,药品批发,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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