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03-06-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安阳钢铁: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3-06-09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6元

●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12日

●除息日:2003年6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20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4月28日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以2002年年末的股本总数13454902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6元/股。持国家股的股东和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0元/股。

2、发放年度:2002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3年6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20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6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2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12日

2、除息日:2003年6月1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3年6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派发现金红利方法

1、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2、国家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电话:0372―3120175、3122211

传真:0372―3120181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