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李薇
莫高股份(600543)2025年1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董事长杜广真通知,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杜广真使用“范某村”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莫高股份”。青海证监局决定没收杜广真违法所得19.94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项内容仅涉及杜广真个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公告称,经查,莫高股份进行并购重组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24年4月22日,公开于2024年8月29日。杜广真作为莫高股份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全程参与莫高股份并购重组事项,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4月22日。
青海证监局查明:“范某村”证券账户2015年6月25日开立于华龙证券兰州东岗西路营业部,下挂上海股东账户A23XXXX960。该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莫高股份”146,500股,成交金额689,477元;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和内幕信息公开后卖出“莫高股份”146,500股,卖出金额889,818元,经计算,获利199,429.57元。
经查明:“范某村”A23XXXX960账户由杜广真控制使用,前述交易由杜广真决策操作,下单电脑的IP地址、MAC地址与杜广真本人电脑相关信息一致,下单手机号码尾号为0736、6249由杜广真控制使用。
以上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涉案账户开户资料、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青海证监局认为,杜广真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青海证监局决定:没收杜广真违法所得199,429.57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2024年12月20日晚间,莫高股份曾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杜广真通知,因涉嫌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予以立案。莫高股份表示,此次立案仅针对董事长个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控股股东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下设六个分公司、六个全资子公司和一个控股子公司。主要有葡萄酒、环保新材料和药品三大产业,葡萄酒为主业,生产基地位于武威市凉州区,年生产能力2.5万吨。
日前,莫高股份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三季报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据悉,此前上交所对莫高股份发出监管工作函提到,2024年前三季度,莫高股份实现营业收入约2.25亿元,同比增长61.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723.82万元,同比亏损额进一步扩大。
上交所要求莫高股份结合下游产品应用领域、市场竞争态势、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亏损幅度同比扩大的合理性等。
在回复函中,莫高股份表示,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降解材料、药品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以及新增膜袋业务收入;公司亏损扩大的主要原因是葡萄酒业务销售量减少导致葡萄酒业务亏损幅度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