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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0 16:26:00 股吧网页版
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1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 2024-085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江西源丰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江西源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0,336.02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
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和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3)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4)。

(二)江西源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西源丰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已实际为江西源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0,336.02 万元(不含本次担
保金额)。上述担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5561057744X

3、成立时间:2010 年 08 月 27 日

4、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

5、注册资本:16,185.86 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7、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废旧蓄电池、矿灯、银、锌、铝、铅、铜、废渣的处理及经营;合金、铅膏、塑料本企业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江西源丰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源丰资产总额 201,900,616.45 元,负债总
额 79,795,828.72 元,净资产 122,104,787.73 元,资产负债率 39.52%;2023
年 1-12 月利润总额-22,812,091.57 元,净利润-22,736,938.71 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江西源丰资产总额 335,941,606.69 元,负债总
额 223,422,424.05 元,净资产 112,519,182.64 元,资产负债率 66.51%;2024
年 1-6 月利润总额-11,746,122.94 元,净利润-11,054,316.41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为江西源丰提供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要内容:

1、保证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受信人: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3、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

4、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保证人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人与授信人共同确认,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协议项下的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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