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9 16:41:54 股吧网页版
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0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 2024-084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豫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上海豫光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及其全资子公司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和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 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3)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4)。

(二)上海豫光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署了《借款保证合同》,为上海豫光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已实际为上海豫光及其全资子公司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7,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上述担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91836646L

3、成立时间:2014 年 1 月 28 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1888 弄 11 号 3 楼 303 室-K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7、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金银饰品、珠宝首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上海豫光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豫光资产总额 484,671,246.14 元,负债总额
256,441,544.78 元,净资产 228,229,701.36 元,资产负债率 52.91%;2023 年 1-12
月利润总额 59,580,136.62 元,净利润 48,748,064.43 元(上述合并报表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海豫光资产总额 830,958,616.34 元,负债总额
577,315,584.54 元,净资产 253,643,031.80 元,资产负债率 69.48%;2024 年 1-6
月利润总额 31,003,771.50 元,净利润 24,835,662.05 元(上述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为上海豫光提供担保签署的《借款保证合同》
主要内容:

1、保证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4、主债权:主债权为贷款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与借款人/债务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订立的编号为 201241587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

5、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