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30 15:31:40 股吧网页版
山东药玻: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公告编号:2024-077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药玻”或“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并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夯实发展基础

1、聚焦主营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

经过 50 多年的奋力拼搏,使山东药玻一步步成长为闻名世界的药用包装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始终秉承“持续发展、追求卓越,实现员工、股东、社会共赢”的企业宗旨,坚持“务实创新谋发展,拼搏奋进求共赢”的发展精神,紧紧围绕以医药、食品、日用品行业为服务对象,生产各种药用、食品、日用品玻璃、丁基橡胶、塑料包装材料。

经过长期的发展历程,公司产品以其质量、规模、服务、研发等
优势在药用玻璃包装行业及制药企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国内大型制药企业,如齐鲁制药、华药集团、石药集团、扬子江药业、国药集团、复星医药等均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同时,公司一直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出口份额持续保持增长,产品在国际市场获得了一定的品牌认可度,辉瑞制药等跨国公司长期与公司保持合作。公司以拥有较为完备的销售服务网络,与众多客户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2025 年公司将持续夯实现有业务根基,深化下游用户合作,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强化公司优势地位。持续推进精益化管理、内部挖潜增效等,多举并措提升公司经营能力与运营效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助力公司规模增长与价值提升。

2、加强募投管理,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募投项目“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正按计划逐步实施中,
“年产 5.6 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2024 年 11 月 25 日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年公司将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障募投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以募投项目的落地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3、加强资金管理,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公司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均较长的实施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自有资金管理方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对投资理财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2025 年公司将持续通过安全、高效的资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股东。公司自 2002 年上市以来,已实施了 23次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分红情况如下:

分红年度 2022 年度利润分 2023 年度利润分 2024 年中期利润

配方案 配方案 分配方案

分红方案(每股派发 0.30 元(含税) 0.40 元(含税) 0.30 元(含税)
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金额(元) 199,084,233.90 265,445,6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