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7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浙江
省诸暨市望云路 88 号公司总部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
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以挂牌价格164,713万元成功竞拍获得浦江县金坑源区块水资源生态产业经营项目30年经营权,并在当地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浦江富春紫光水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3亿元)以运营该项目,考虑项目公司经营期流动资金为1,500万元,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166,213万元。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4-07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宁波银行杭州分行为紫光环保提供金额为人民币0.5亿元的银行融资担保,担保期限自紫光环保融资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4-072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6日14:30在公司总部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4-07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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