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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3 19:26:33 股吧网页版
长园集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4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会秘书顾宁女士召集,会议实际参与持有人 2526 名,代表公司本次持股计划自筹资金份额为 11,332.28 万份,占公司本次持股计划自筹资金对应认购份额上限的 70.83%。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及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任期为本次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 11,332.28 万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自筹资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万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自筹资金份额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万
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自筹资金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孙美扬女士、付建明先生、何炜伟女士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且不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11,332.28 万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自筹资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万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自筹资金份额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万
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自筹资金份额总数的 0%。

同日,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孙美扬女士为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会议授权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等的安排,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为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5.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6.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

7.代表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8.按照《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9.决策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10.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的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1.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负责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1,332.28 万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自筹资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万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自筹资金份额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万
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自筹资金份额总数的 0%。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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