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230,000 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向 112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数量总计 1,830 万
份,其中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15 万股,授予股票期权 915 万份。授予价格/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价格为 2.49 元/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97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且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方可在未来 24 个月,按 50%、50%的比例分二期解除限售。授权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
超过 36 个月,并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方可在未来 24 个月分二期行权。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人数
2022 年 12 月 5 日 4.97 元/股 915 万份 112 人
(三)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股权激励对象中沈习波等 4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以授予价格 2.49 元/股回购注销前述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
已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10,000 股,注销前述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
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110,000 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已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分别为 9,040,000 份,公司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由 112
名减少为 108 名。
本次行权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
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
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除 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
件、1 名激励对象离世且其法定继承人放弃行权外,本次拟行权激励对象合计 99
名,行权数量合计 4,230,000 份,行权价格为 4.97 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
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期申请行权。授予股票期权具体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占获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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