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3.88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1亿元。本次贵州茅台分红金额创历史同期新高。笔者认为,上市公司豪气分红,有利于强化投资者对公司价值认同。
今年上半年,贵州茅台每股收益33.19元,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29亿元,公司家底殷实、分红自然也就有底气。当然,由于贵州茅台股价高达1600多元,目前股息率还不是特别亮眼,但公司分红行为,向市场传递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裕的信号,可一定程度证明公司的账面利润确实对应有真金白银,从而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对公司股价稳定和提升具有正面影响。
目前,上市公司分红主要以公司自治为基础,但监管部门也在通过监管手段积极推动和引导。去年底,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下称“第3号”),其中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净利润,董事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资产收益权是股东的神圣权利,现金分红是公司对所有股东应当履行的义务。中期分红,让投资者能获得更为及时的现金流,妥善安置家庭支出。中小投资者有了上市公司定期发放红利的预期,也会更多遵循投资理念,拥抱业绩良好、慷慨分红公司,减少在市场追涨杀跌投机炒作频率,可以降低其投机风险;而大股东、主力庄家等少了在二级市场投机套利对象,各方主要利润来源也是公司红利,也有利于各方主体的利益目标趋同。
纵然有时上市公司也需要再融资,但分红与再融资并不矛盾。再融资并非注定就是老股东应该承担的责任,老股东完全可以拒绝参与上市公司再融资,而上市公司再融资也可引入新投资方。上市公司利润用于再投资,确实是成本最低的扩大生产资本,但股东有千千万万,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将利润继续留作再投资,上市公司不顾股民需要,长期不分红,强迫股东将利润转作再投资,这无疑是剥夺股东的应有权利。
有人总是拿巴菲特的伯克希尔从来没分过红这件事,作为论证上市公司分红并不重要的论据,但是,伯克希尔2023年全年回购92亿美元,2021年回购更是高达270亿美元,回购本应视同分红,回购还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如果伯克希尔总是没有分红且没有回购,又如何能取信投资者、让股价处于长期上升通道。
A股市场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从避税、减税角度考虑,如果投资者长期投资,上市公司分红与回购两者效果也差不多,但分红有其独到好处,投资者能够在保留股票投资的基础上直接获得现金流反哺,而若上市公司只是回购的话,投资者要获得现金流,就只能忍痛割爱,通过交易将股票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或由公司回购。
在A股市场,有利润不分、过度分红现象或许都存在,但显然前者才是主要矛盾,面对个别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家底却逐渐被内部人掏空等现象,研究解决主要矛盾才是当务之急。
第3号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有超出能力分红损害持续经营能力等情形,证监会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但其实,若上市公司过度分红损害持续经营能力,包括实控人、控股股东等在内,所有股东利益都可能因此受损,那谁还愿意推动过度分红方案呢;另外,对上市公司过度分红,还存在债权人等市场约束,而监管部门要判断公司是否超出能力分红也并非易事,因为上市公司即使亏损也可分红,因此,监管部门不宜过度介入,监管重点还应围绕上市公司有利润不分这个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