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能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重要公告,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110048 福能转债 可转债债券停牌 2024/12/4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6 日
●兑付本息金额:109 元人民币/张(含税)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4 年 12 月 9 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4 年 12 月 9 日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3 日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4 年 12 月 6 日
自 2024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福能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
定的条件将“福能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2
号)文批准,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 2,830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8.3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6 年(即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
161 号”文同意,上述 28.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福能转债”,证券代码为“110048”。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福能转
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
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09%(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债。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福能转债”将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开始停止交易,2024 年 12 月 3 日为“福能转债”最后交易日。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 2024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
“福能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福能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可转债到期日)
“福能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
止2024年12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福能转债”全体持有人。
四、兑付本息金额与兑付资金发放日
“福能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 109 元人民币/张(含税),兑付资金发放日
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
五、兑付办法
“福能转债”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商划入“福能转
债”相关持有人资金帐户。
六、可转债摘牌日
自 2024 年 12 月 4 日起,“福能转债”将停止交易。自 2024 年 12 月 9 日起,
“福能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七、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履行纳税义务。依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9%(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兑付未转股的可转债,其中个人收益部分的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
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107.20 元人民币(税后)。上述所得税最终代扣代缴政策,以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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