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0 20:17:49 股吧网页版
空港股份: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1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面预算管理的目的

为推动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股份”或“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全面预算管理的任务

全面预算管理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是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其主要任务是:

(一) 推进战略目标管理,实现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相结合。通过编制全面预算细化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整体经营活动进行一系列量化的计划安排,有利于战略规划与年度经营计划的监控执行。

(二) 为绩效管理提供数据指标。

(三) 强化事中控制与成本监控。通过寻找经营活动实际结果与预算的差距,可以迅速地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通过强化内部控制,降低公司日常的经营风险,通过加强对费用支出的控制,有效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
(四) 加强公司内部信息沟通,使各部门的目标和活动协调一致。通过全员参与、全方位和全过程预算管理体系的设计,实现对公司整体经营活动的事前规划、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反馈,增强公司对经营活动的控制能力。

(五)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编制公司全面预算,使公司管理层必须认真考虑完成经营目标所需的方法与途径,并对市场可能出现的变化做好准备,促进公司各类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条 全面预算管理的范围:一切开发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程监控。

第四条 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模式: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条件和管理特点,空港股份全面预算的重点是目标利润,采取以成本控制为核心的全面预算管理模
式,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各项目标的完成,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利润。

第五条 全面预算范围:空港股份及空港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所包含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所属公司在参照执行本制度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自行制定预算制度并报空港股份计划财务部进行备案。

第二章 全面预算的管理体制与组织体系

第六条 全面预算管理体制

公司实行统一规划、逐级管理的全面预算管理体制,确定以下管理原则:

(一) 统一规划原则。全面预算目标由公司统一规划,并与公司经营目标相一致,各级预算必须服从于公司整体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二) 分级管理原则。全面预算目标按逐级分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经下达的全面预算指标由公司各级部门负责落实,各相关责任部门对各自归口的业务作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相关责任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三) 适度性原则。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低估或高估预算目标,增产节约和增收节支并重,保证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切实可行。

(四) 上下结合原则。自上而下分解目标,自下而上编制预算。

(五) 不调整原则。预算一旦确定,没有审批,不予调整,以保证预算的严肃性与合规性。

第三章 全面预算的编制

第七条 全面预算期

预算期指预算编制覆盖的经营期间和预算的实际执行期。公司预算期为每年
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八条 全面预算编制期

(一) 全面预算编制期指全面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

(二) 全面预算一年为一期,因此公司的全面预算编制为年度全面预算编制。

(三) 公司按照国资委预算工作相关部署编制并审核下一年度的预算方案。
预算编制按照“分级编制、逐级汇总、汇总审批”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九条 全面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

从预算表编制的相互关系上分为三个层面:预测表、计划表及预算表。

(一) 预测表是对外界市场情况和内部资源所作的预测,包括市场需求、销售价格、成本支出的预测,预测结果只与内外部情况相关,不受公司战略目标和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影响,是制定计划和预算的依据。

(二) 计划表是在预测表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包括公司主要开发经营活动的各项计划,如销售计划、开发计划、进度计划等。此处所指计划是指公司和各部门及开发单位所有计划的一部分,作为制订预算表的依据。

(三) 预算表是在对市场情况及内部资源状况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涉及全面预算的计划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价值量化,形成一个完整的具备一定风险防范措施的资源优化配置方案。

按预算涉及的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