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 2024-059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以通讯形式
下发,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再次调整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一人于 2024 年 9 月退休(以下简称“上述人员”),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二款“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激励对象当年已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1)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2)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时;(3)激励对象死亡时(由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解除限售);(4)激励对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5)激励对象并非由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业绩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规等原因而被公司辞退时。”之规定,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 2021 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激励计划第二、第三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对回购价格进行再次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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