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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5 17:15:36 股吧网页版
昆药集团: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6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日常运作,明确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裁职责,规范总裁的行为,保障总裁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各一名,副总裁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应不多于全体董事的 1/2。
第四条 公司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

第五条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裁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胜任经营管理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勤勉尽责,有民主作风、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第七条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如果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和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辞职,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裁应负赔偿责任。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九条 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应于收到总裁辞职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予正式批复。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为年度报告的编制提交业务报告或在董事会上作公司工作报告;

(三)拟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实现计划、方案的主要措施;
(四)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制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一)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二)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资计划,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的投资项目;
(十三)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十四)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其对控股的公司担保事项;

(十五)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资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

(十六)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

(十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包括投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融资、经营活动等在内的经济合同;

(十八)管理或指导、协调下属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十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二十)非董事总裁,可列席董事会,对董事会决议有要求复议一次的权力;
(二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公司
总裁有权决定以下范围内第十条所述事项,包括:

(一) 决定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事项,包括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
产品、商品,借款(授信额度内),固定资产维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费用支出,及相关的业务合同等。

(二)决定金额小于等于 3,000 万元人民币的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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