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9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公司董事长王维航先生主持会议,三名监事以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荐王维航先生、申龙哲先生、代双珠女士、连旭先生、刘松剑先生、崔晨先生(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提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及专业业务能力,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选举王雪春先生、苏中兴先生、谭铭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上述候选人与公司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及专业业务能力,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的2024-004 号《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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