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3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的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所屬的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售出,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及股東回執送交買主,或經手買賣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江 蘇 寧 滬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JIANGSU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177)
(1)調整擬註冊的中期票據及
公司債券期限
(2)建議發行超短期融資券
(3)補選非執行董事及非職工監事
及
(4)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
茲定於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3時正在中國南京市仙林大道6號舉行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大會通知載於本通函第N-1頁至第N-8頁,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1頁至8頁,無論 閣下是否能出席大會,務請盡快將隨附投票代理委託書,按照其列印的指示填妥,並交回本公司或(就H股股東而言)交回本公司之H股過戶登記處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請務須於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舉行時間不少於二十四小時前送抵(即香港╱北京時間2024年11月24日(星期日)下午3時前)。填妥及交回投票代理委託書後, 閣下仍可出席大會並在大會上親身投票,在該情況下, 閣下將被視為已撤回該投票代理人所獲的授權。
2024年11月8日
目 錄
頁碼
定義 ...... ii
董事會函件...... 1
A. 緒言...... 2
B. 調整擬註冊的中期票據及公司債券期限...... 3
C. 建議發行超短期融資券...... 4
D. 補選非執行董事及非職工監事 ...... 5
E.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 9
附錄一 - 採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及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I-1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 ...... N-1
– i –
定 義
本通函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如下含義:
「A股」 : 本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股份內資股股份,以人民幣認
購並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董事會」 :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 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成立於中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股份代號:00177)及上海證券交易
所(股份代號:600377)上市,並以美國預託證券的形式在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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