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30 17:01:29 股吧网页版
*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4-156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或“本公司”)因被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马鞍山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相应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仍存在触发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适用情形,如本次撤销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汉马”,股票代码仍为 600375,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
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编号:临 2024-05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
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的公告》(编号:临 2024-133)。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
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编号:临 2024-057)。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管理人向马鞍山中院提交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汇报了关于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工作。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马鞍山中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 10 号之
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编号:2024-155)。

2024 年 12 月 30 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盈科
(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因公司被马鞍山中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相应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申请撤销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如获得批准,公司仍存在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近三年连续亏损且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汉马”,股票代码仍为 600375,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