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4-155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12 月 30 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
“上市公司”,“公司”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分别收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马鞍山中院”或“法院”)
送达的(2024)皖 05 破 10 号之二、(2024)皖 05 破 6 号之六、(2024)皖 05 破
5 号之六、(2024)皖 05 破 4 号之六、(2024)皖 05 破 3 号之六、(2024)皖 05
破 11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马鞍山中院裁定确认汉马科技及上述五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汉马科技及上述五家子公司重整程序。
一、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
马电子分别收到马鞍山中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申 25 号、(2024)皖 05 破申
24 号、(2024)皖 05 破申 23 号、(2024)皖 05 破申 22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4)
皖 05 破 6 号、(2024)皖 05 破 5 号、(2024)皖 05 破 4 号、(2024)皖 05 破 3
号《决定书》,法院裁定受理上述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受理子公
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71)。
2024 年 11 月 8 日,汉马科技及全资子公司芜湖福马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
(2024)皖 05 破申 21 号、(2024)皖 05 破申 26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
皖 05 破 10 号、(2024)皖 05 破 11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芜湖福
马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披露的《汉马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33)。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及五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汉马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芜
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44);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月 11 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43)。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及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
芜湖福马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 10 号、(2024)皖 05 破 6 号之
四、(2024)皖 05 破 5 号之四、(2024)皖 05 破 4 号之四、(2024)皖 05 破 3 号
之四、(2024)皖 05 破 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重整程序。(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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