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 汉马 编号:临 2024-145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12 月 11 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上市公司”或“汉马科技”)及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分别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马鞍山中院”或“法
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 10 号、(2024)皖 05 破 6 号之四、(2024)皖 05
破 5 号之四、(2024)皖 05 破 4 号之四、(2024)皖 05 破 3 号之四、(2024)皖
05 破 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重整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汉马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芜湖福
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
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44);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五家子公司已分别依法向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及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
芜湖福马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皖 05 破 10 号、(2024)皖 05 破 6 号之四、
(2024)皖 05 破 5 号之四、(2024)皖 05 破 4 号之四、(2024)皖 05 破 3 号之
四、(2024)皖 05 破 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主要内容
法院已裁定批准公司及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的重整计划。本次重整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三、《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汉马科技收到的(2024)皖 05 破 10 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马鞍山中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之规定,现汉马科技重整计划草案已经各表决组通过;申请批准的重整计划内容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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