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4-064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843,0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7%。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99,884,051 股变更为 1,099,041,051 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
一、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60)。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4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完成本次回购,累计以集中竞价形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7,212,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4%,成交的最高价为7.22元/股,成
交的最低价为4.9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11,563,824.5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2、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2020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300万股,上限为600万股;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8.80元/股(含);公司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8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完成本次回购,累计以集中竞价形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3,787,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30%,回购最高价格5.8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52元/股,回购均价5.7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1,643,456.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
上述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数量合计为 21,000,061 股。
截至公司 2020 年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末,上述回购股份中20,157,061 股已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剩余 843,000 份未行权期权对应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843,000 股。
二、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此,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账户中部分股份计 843,000 股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共 843,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1),及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披露的《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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