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消费令显示,因涉及与成都工投美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工投”)、成都蓉台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台”)的合同纠纷案,ST通葡及“法定代表人王军”被限制实施多项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消费等。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限制消费令写的是“法定代表人王军”,但南都湾财社记者留意到,ST通葡近期已更换法定代表人为吴玉华。就被限制消费一事,9月25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致电ST通葡,其证券事务代表回应称:“不太清楚,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
官司缠身:被成都国企追讨4000万
公开资料显示,ST通葡始建于1937年,是一家以果露酒、葡萄酒制造、销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公司产品涵盖干酒、冰酒、甜酒、葡萄烈酒等多个类别,拥有“红梅”“通化”“雅士樽”“天池”等多个品牌,2001年上市。
此案涉及的另两家公司则有国资背景。天眼查显示,成都工投股东层层穿透之后,最终实控人为成都市国资委、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发展资管公司。成都蓉台则是成都工投的关联方,股东有三家,其中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和成都光华兴教实业,持股比例均为22.5%,二者均系国资。
ST通葡与成都工投、成都蓉台的官司还要从7年前说起。2017年12月,ST通葡与其他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南京通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葡基金”),ST通葡为通葡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成都工投于2019年8月10日与ST通葡签订了协议,约定ST通葡向成都工投转让2500万元通葡基金认缴份额。同时约定:在成都工投投资通葡基金满三年时(以出资到位起算),若通葡基金未完成投资项目的并购交易或发生亏损等原因导致成都工投未能收回投入通葡基金的投资本金的,则ST通葡应收购成都工投所持全部通葡基金合伙份额,ST通葡并应按成都工投投入通葡基金的投资本金×(1+10%×N)的金额向成都工投支付收购款项。
成都蓉台与ST通葡也签订了类似协定,涉及出资额为500万元。两家公司都于2019年10月向通葡基金缴纳了出资款,完成了对通葡基金的投资义务。
但是,2023年2月,两家公司均将ST通葡告上法庭,原因是,未收回投入通葡基金的投资本金,也未取得任何收益。在向通葡司发函请求其依约定收购基金份额后,ST通葡也未履行约定收购义务。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成都工投、成都蓉台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ST通葡按合同约定向成都工投和成都蓉台支付通葡基金份额回购款3250万元、650万元及违约金。根据ST通葡今年6月份发布的公告,回购款和违约金合计共4029.385万元。
ST通葡今年8月份发布的中报显示,截至报告公布日,公司尚未完成回购相关事项。
持续亏损:上半年净亏2700余万元
未完成回购相关事项,或与ST通葡捉襟见肘的财务状况有关。
中报显示,ST通葡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仅有913.92万元,远不足以覆盖上述官司中应支付的回购款。
资金重压下,ST通葡业绩如何?能否通过主营业务填补资金窟窿?
2022年和2023年,ST通葡分别净亏损5174.34万元和7283.78万元。今年上半年,ST通葡营业收入为4.08亿元,较上年同期略降1.96%;净亏损2708.89万元,与去年同期的7131.45万元净亏损相比,亏损额有所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8亿元,去年同期为-2.17亿元。
对于此番业绩,ST通葡表示,“近年来,公司现任实际控制人、管理团队全力采取各项措施,使得公司正在逐步走出因原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局面,经营业绩获得改善。”
ST通葡原实控人违规担保案要从2017年说起。当年,尹兵私自使用公司印鉴,为大连嘉得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嘉得”)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因大连嘉得违约,债权人申请仲裁,要求ST通葡及尹兵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息合计3.06亿元。
最终,大连仲裁委员会认为此担保无效,但ST通葡存在一定过错,需要在大连嘉得不能清偿本金、利息及律师费的20%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今年4月份,ST通葡起诉尹兵,请求判令其向公司赔偿损失7075.43万元,该诉讼目前已经由长春市中院受理。
就向尹兵索赔一事,9月25日,ST通葡证券事务代表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具体可关注公司每月月末的公告及公司三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