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公司章程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2024 年 12 月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江西省人民政府[1999]赣股[06]号文批准,于 1999 年 6 月 30 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在
江 西 省工 商行 政管 理局 注 册登 记, 取得 营业 执 照, 现统 一社 会 信 用 代码 为:
9136000070551268X6。
第三条 公司于 2001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1]14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于 2001 年 3 月 2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XI LIAN CHUANG OPTO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 168 号 邮政编码:33009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522.57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按《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及本章程所另行规定
的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中共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并按照《中国共产
党章程》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成立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会法》开展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国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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