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4-07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邮科院”)将其持有的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烽火科技”)92.6905%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信息通
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名下。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相关方已签署《国有股权无偿
转让协议》。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一所”),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国
信科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中国信科集团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之
间的股权无偿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概况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通信”
或“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收到中国信科集团的通知,邮科
院将其持有的烽火科技 92.6905%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信科集团,中国信科集团、邮科院和烽火科技已签署《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电信一所,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国信科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无偿划转前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图
中国信科集团、烽火科技已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签署协议将其
所持有的长江通信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电信一所行使。本次无偿划转前,中国信科集团直接持有邮科院 100%的股权,邮科院通过控股子公司烽火科技持有长江通信 56,682,297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7.20%、占公司当前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中国信科集团直接持有长江通信 51,505,546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63%、占公司当前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中国信科集团通过全资孙公司电信一所间接持有长江通信40,916,215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41%、占公司当前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5.24%。
本次无偿划转前,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划入方)
持股 100% 持股 100%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 电信科学研究院
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持股 15.63%
(划出方) 表决权 0%
持股 92.69% 持股 100%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
公司 研究所有限公司
持股 17.20% 持股 12.41%
表决权 0% 表决权 45.2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无偿划转后,邮科院不再直接持有烽火科技及通过烽火科技间接持有长江通信股份。中国信科集团将直接持有烽火科技92.69%的股权,进而通过烽火科技间接持有长江通信 56,682,297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7.20%、占公司当前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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