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目 录
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 ......5
一、委托人、债权持有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5
二、评估目的 ......9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9
四、价值类型 ......10
五、评估基准日......11
六、评估依据 ......11
七、评估方法 ......1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5
九、评估假设 ......17
十、评估结论 ......1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9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0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21
十四、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和资产评估机构盖章 ......21
附件......22
成本法评估明细表
一、 债权资产评估汇总表
二、 应收票据评估明细表
三、 应收账款评估明细表
声 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
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债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
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七、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
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
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 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
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所涉及的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 页
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所涉及的
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摘 要
青天评报字[2024]第 QDV0248 号
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 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 评估目的:为满足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拟向青岛西发
置业有限公司转让债权资产的需要,对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债权资产转让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
司持有的对于威海南海融创置业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威海康润医院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为青岛澳柯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申报的对于威海南海融创置业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威海康润医院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账面原值 30,058,435.81 元,扣除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为 10,374,819.32 元,包括应收票据逾期形成的债权和应收账款债权两部分。其中:应收票据共计 11 笔,账面原值 28,780,947.40 元,扣除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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