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达仁堂 编号:临 2024-038 号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五次监事
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次调整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第六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简称“《激励
计划》”)、《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调整为 3.70 元/股和 5.69 元/每股。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5 名激励对象全部未达到《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部分未达到《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决定前述 6 名激励对象《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3,920 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3,92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8%,本次首次授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3.70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至 770,094,356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减少至 770,094,356 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监事会审议认为:根据《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
案)》、《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对 5 名考核评价结果不称职的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61,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意
对 1 名基本称职的激励对象的 20%限制性股票 2,720 股进行回购注
销,并根据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回购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 年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9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21,280 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9%。
监事会审议认为:鉴于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09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 1,221,280 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司 2019 年 A 股
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原有承诺为:“医药集团承诺,针对医药集团下属的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将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通过对外转让 50%以上股权的方式将相关企业
的控股权转让予独立第三方,或通过资产重组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将下属的从事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公司(或企业)的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平台。从而确保医药集团不再对下属医药商业业务板块实施控制。”
现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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