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5-003 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 天路 01
债券代码:138978 债券简称:23 天路 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
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化业务,以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详情请参阅公司披露的“2023-70”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民生证券-西藏天路 1-5 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5〕181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无异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民生证券-西藏天路 1-5 号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非续发型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可续发型资产支持证券各期存量余额合计 0 亿元。首期发行应当自本函出具之日起12 个月内完成。本函自出具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民生证券应在本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本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二、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民生证券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
三、民生证券应当在完成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挂牌转让手续。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