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股票代码:600323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潜在交易对方 住所及通讯地址
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全体计划股东、全体 ——
购股权持有人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备案或同意。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事项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为对联交所上市公司的协议安排私有化交易,要约人将向标的公司的所有计划股东和购股权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无特定的交易对象。
本次交易标的的控股股东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估值机构已出具承诺函,声明如下: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同意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证券服务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1
一、上市公司声明 ......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 2
三、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 2
目 录...... 3
释 义...... 8
重大事项提示 ...... 15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15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2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 24
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25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
首次披露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5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 ...... 25
重大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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