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的说明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津能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天津港益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天津市津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98.18%股权及天津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
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的股票价格、同期大盘涨跌幅情况、同期同行业板块涨跌幅情况如下: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最后 1 个交易日
项目 (2024 年 11 月 19 日收 (2024 年 12 月 17 日 涨跌幅
盘价) 收盘价)
津投城开(600322.SH) 2.57 2.72 5.84%
股票收盘价(元/股)
上证指数(000001.SH) 3,346.01 3,361.49 0.46%
证监会房地产行业指数 1,616.73 1,584.92 -1.97%
(883028.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5.37%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7.80%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价格波动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公司股票价格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形。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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