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SH600309)$ 11月28日,赛菲化学官网发布一条维权声明,具体情况如下:我公司创始人张舜先生创立的赛菲化学及赫普菲乐品牌,近二十年来秉承坚持创新的企业经营理念,品牌竞争力不断攀升。赫普菲乐人脚踏实地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创造、积累了属于企业的知识产权和技术诀窍;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公司为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服务、攻克产品技术难题,坚持不断探索和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现已形成较大的用户规模。期间形成的成果,多数已成为我公司的商业秘密;面对日益增长的商业秘密保护需求,我公司构建了符合自身情况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守护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安全。赫普菲乐在2014年实现了快速增长,已成功布局两大完备的生产基地(分别位于天津与盘锦),向市场提供了具有技术含量的精细化学品,赢得了市场的尊重和客户的信赖。此成就不仅彰显了市场对赫普菲乐公司创新精神的肯定,更体现了技术在推动企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与此同时,赫普菲乐在创新和经营上的卓越表现,已引起业界同行的密切关注,部分竞争企业甚至不惜采用直接或间接的手段企图窃取我公司的商业秘密。2015年,我公司针对离职员工擅自利用我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迅速启动法律维权程序,成功捍卫了我公司的商业秘密,验证了维权行动的有效性与必要性。就在今年,我公司又遭遇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这一次实施该行为竟然是国内著名化学企业——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某些人盯上了我公司近年取得的创新成果MIAK/MAK产品的技术,企图以兼职“周末、节假日做技术咨询”的名义从我公司该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员处窃取该技术的商业秘密。我公司认为该公司所行之举性质极其恶劣,同时意识到我公司已成为较多同行的关注焦点。所以我公司认为采取积极法律手段对抗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刻不容缓。此举不仅是旨在减少不正当竞争造成的损失,更在于营造健康正面的商业环境。鉴于以上原因,我公司已经全权委托我公司的法律团队代理我公司的本次维权行为,并于2024年11月4日,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4)津03 知民初266 号。目前该进程处于立案阶段,已经收到法院通知,案件审理即将开庭,希望有正义感的企业或其他主体对我公司的维权行为予以支持或谴责万华公司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