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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9 18:41:05 股吧网页版
ST曙光:ST曙光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30


股票简称:ST 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4-10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辽宁曙光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股份”或“公司”)股票自 2024年 4 月 26 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曙光股份在2021年9 月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公司收购前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亚”)汽车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与天津美亚签署总价款为 1.323 亿元的资产购买协
议(以下简称“协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向天津美亚支付预
付款 6,615 万元,又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与天津美亚签署补充协议,
上述资产购买协议签订后,曙光股份与天津美亚陆续进行了资产交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购买资产的议案》,决议终止
上述购买资产事项。2023 年 8 月 4 日,曙光股份收到辽宁省丹东市
中级人民法院(2023)辽 06 民终 1423 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公司中小股东自行召集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曙光股份关于上述事项的解决方案仍未确定,
曙光股份将购买资产支付天津美亚的 6,615 万元在其他应收款列报,并根据该事项的最新进展对该款项计提减值 5,264.26 万元。

2024 年 2 月,曙光股份向振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判
令被告天津美亚立即退还原告转让款 6,615 万元,并赔偿原告损失合
计 72,092,475.00 元(含利息)。2024 年 3 月 22 日,曙光股份收到由
振安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4)辽 0604 民初 170 号],经振安法院主持调解,曙光股份与天津美亚达成调解协议。

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2、大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曙光股份流动资产 1,334,490,959.99
元 ,流 动负 债 1,703,555,266.04 元, 流动 资产 低于流 动负 债
369,064,306.05 元,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9,940,549.48 元,2023 年度合并报表经营现金流为-250,166,720.2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曙光股份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
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和附注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述,贵公司应收前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余额为 6,615万元,为贵公司 2021 年 9 月与天津美亚之间的汽车资产购买关联交
易案的预付款,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该事项的最新进
展对该项预付款计提减值 5,264.26 万元。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汽车资产购买的关联交易案已经法院调解结案,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终止执行,天津美亚向公司移交的资产归公司所有,公司已支付给天津美亚的合同款项 6,615 万元归天津美亚所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9 号)。

二、前期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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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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