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2 20:14:50 股吧网页版
三峡新材: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贷款承诺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城投”)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0.7 亿元,不超过 1 亿元。

●当阳城投取得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国农业银行承诺对当阳城投增持公司股份提供 0.7 亿元的贷款。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当阳城投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变化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当阳城投的通知,当阳城投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取得了中国农业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及与公司的关系: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当阳城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主体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236,010,793 20.34%

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5,581,208 5.65%
(一致行动人)

合计 301,592,001 25.99%

(三)当阳城投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曾披露过
增持计划并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2 号)。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0.7
亿元,不超过 1 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当阳城投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资金安排:以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近日,当阳城投收到了中国农业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国农业银行承诺贷款金额为 0.7 亿元,用于增持公司股份,贷款期限为 1 年,承诺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1 年。

(七)增持主体承诺:当阳城投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将督促前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