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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5 19:46:55 股吧网页版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以专项贷款和

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泓杉”)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西藏泓杉的书面告知函,获悉西藏泓杉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增持行为的主体为西藏泓杉,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之前,西藏泓杉持有公司股票 104,631,2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4%。

(三)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

西藏泓杉在拟计划增持的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

西藏泓杉拟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是为了向资本市场传递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提升公司的市值与资本市场形象,维护上市公司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平稳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三)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西藏泓杉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西藏泓杉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选择适当时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西藏泓杉将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西藏泓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专项贷款资金和自有资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和控股股东西藏泓杉符合“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西藏泓杉于近日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出具的《融资承诺函》,获得中国工商银行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贷款支持,增持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审核通过并公告实施的股票增持方案上限金额的 90%。除上述贷款外,本次 A 股股份增持的其余资金为西藏泓杉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西藏泓杉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将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跟进控股股东西藏泓杉拟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构成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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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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