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11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股票和2.8亿股股票,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和14.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的网拍阶段已经结束,其中拍卖标的
2,000 万股股票因无人出价已流拍;拍卖标的 2.8 亿股股票中成交 10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5%,剩余 2.79 亿股流拍。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本次拍卖成交股份后续还涉及缴纳拍卖余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 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29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
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 2,000 万股股票和 2.8 亿股股票,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和 14.09%。
二、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公司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信息获悉:
(一)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 2,000 万股股票,因无人出价已流拍。
(二)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 2.8 亿股股票,成交股数为 100 万股,剩余 2.79
亿股流拍。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如下:
“用户姓名:王梅耳通过竞买号 232334559 于 2024 年 12 月 29 日在北京市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被执行人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 2.8 亿股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竞得 1000000股。该竞买人网络拍卖成交价格:¥6340000.00(陆佰叁拾肆万圆整)。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其中拍卖标的
2,000 万股股票因无人出价已流拍;拍卖标的 2.8 亿股股票中成交 10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5%,剩余 2.79 亿股流拍。
2、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还涉及缴纳拍卖余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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