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查验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开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财务公司 52%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48%的股权。
公司名称: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80H332050001
法定代表人:嵇钧
注册资本:140,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科学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架构,为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层、经营层、监督反馈层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决策层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经营层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贷款审核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和 8 个业务职能部门。监督反馈层包括监事会和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的审计稽核部。
组织架构图如下:
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决策,保证财务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财务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责任;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财务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制定财务公司的具体规章;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战略发展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财务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财务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和其它影响财务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书面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状况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对财务公司跨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事项进行协调和处理,审议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政策、程序。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议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财务公司投资政策,审议财务公司投资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1 名主任委员和 4 名其他委员组成,财务公司金融服务部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支持和联系部门,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等相关工作,金融服务部负责人任该委员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财务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拟定对财务公司进行检查、审计工作的具体方案。
贷款审核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对信贷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审批决策;对信贷部门申报的信贷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审批决策。贷款审核委员会由财务公司风险副总经理、财务部、风险管理部、营业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风险管理部。
投资审查委员会:是经总经理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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