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7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设在公司会议室。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8人,参会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尹世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办理各合作融资机构授信范围内的各类融资业务,其中单一融资机构授信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集装箱资产的议案》
为加快集装箱资产回收,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集装箱资产减值风险,会议原则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自有的16,516个集装箱以就地、现状方式进行出售,出售价格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及近期周边港口二手箱交易价格确定,交易总额拟不低于11,580万元人民币(含税,不含税价格10,249万元)。此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0)。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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