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2 22:48:18 股吧网页版
格力地产:关于公司拟向重庆两江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拟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 2024-080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 格地 02、23 格地 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重庆两江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拟向

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方名称: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两江”)。

本次反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27.0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已实际为海投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0 元(不含本次担保),已实际为重庆两江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0 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反担保系就重庆两江为公司担保拟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本次提供反担保及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供反担保及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海控合联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重庆两江 100%股权及公司相关对外债务,与海投公司持有的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1%股权进行资产置换,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重庆两江存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本次交易置出公司外)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抵押物为重庆两江房产和土地,担保总额27.00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重庆两江将成为海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方。为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融资能力,公司与海投公司及重庆两江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担保安排协议》,各方同意重庆两江提供的上述抵押担保在重庆两江交割至海投公司后继续保持有效;自重庆两江交割至海投公司之日起 9 个月内,如出现上述抵押担保对应的主债权到期后续期或另签协议等情形,重庆两江同意继续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上述 27.00 亿元担保总额的担保;如出现公司偿还债务或置换担保物等情形,并经各方协商后确认无需重庆两江继续提供担保的,则担保总额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自重庆两江交割至海投公司之日起,公司向海投公司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用为主债权金额乘以担保费率,担保费率参照市场行情且不超过 0.5%/年,不足一年部分按实际担保天数/360*0.5%计费。

就重庆两江提供的上述抵押担保,公司拟向重庆两江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重庆两江交割至海投公司且重庆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算至重庆两江担保责任期限届满为止。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就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向其支付担保费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辉先生、齐雁兵先生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提供反担保及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海投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961565274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辉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7 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6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