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海控合联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公司相关对外债务,与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1%股权进行资产置换,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与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3、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
4、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中对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
5、在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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