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决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向各位独立董事发出。
(二)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 9 点 30 分以通讯的方式在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 156 号 5 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四)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邵立新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到会独立董事经过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
有限公司出租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提供集装箱船舶租赁服务是对内外贸市场进行充分调研、评估并充分考虑了船舶状况、租期时长、市场环境及市场上相似运力船舶的租赁价格等多重因素后进行的定价,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惠互利的商业行为,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利益。此外,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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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立新 刘清亮 刘巍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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