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公司党委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章 董 事 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 事 会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 事 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 事 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 知
第二节 公 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确立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地位,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及公开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1997]75 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武汉三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武汉三镇基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独家发起,并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20100000071259。
第三条 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推动做强做优国有企业。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低于职工总数 1%的比例配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 1%落实,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五条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发挥决策作用、监事会发挥监督作用、经理层发挥经营管理作用。
第六条公司于 1998 年 4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000 万股。于 1998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七条公司的中文名称: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WUHAN SANZHEN INDUSTRY HOLDING CO.,
LTD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发
大厦
邮政编码:430040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3,397,569 元。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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