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1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4-141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及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整体债务规模为 23.71 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 15.77 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 13.42 亿元,除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福)的银行账户外,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及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并且,重要子公司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试产的产量较低,结合公司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执行结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纠纷案件):借款本金
及支付利息合计 110,117,937.20 元、自 2023 年 4 月 26 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
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
● 涉案的金额(宁夏石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纠纷案件):借款本
金 35,000,000 元及利息 1,883,467.90 元、案件受理费、执行费、拍卖辅助服务费等。
● 涉案的金额(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纠纷案件):借款本金
69,400,000 元及利息 4,051,265.75 元、案件受理费、执行费、拍卖辅助服务费等。
● 涉案的金额(牵头行宁夏惠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成员行宁夏
石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纠纷案件):借款本金 114,900,000 元及利息5,188,200.69 元、案件受理费、执行费、拍卖辅助服务费等。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宁夏黄河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持有的黄河银行 3,586 万股的股份已过户至黄河银行名下,恒力国贸名下位于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恒泰商务大厦 18 层 1-10 号办公用房已过户至黄河银行名下,预计减
少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 6,718.63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9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96、
临 2024-137)。因宁夏石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农商行)、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罗农商行)、宁夏惠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农农商行)、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武农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持有的黄河银行 7,727.39 万股的股份已分别过户至石嘴山农商行、平罗农商行、惠农农商行及灵武农商行名下,公司对黄河银行股权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新的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20)。同
时预计减少公司 2024 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3.46 亿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
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及中科新材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黄河银行纠纷案件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黄河银行作为原告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庆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对被告上海中能
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中科新材、恒力国贸等相关责任主体提起诉
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