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72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 2025 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1,855,000 万元的担保总额(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担保、质押和抵押方式担保、融资租赁方式业务以及其他与担保相关的业务方式),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可在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股或控制权的下属企业)间进行适当调剂。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相关担保进展公告。
在公司范围内提供上述担保总额的有效期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提供的对外部企业、对所属非控股(非控制)企业的担保
事项和超出上述担保总额之外的公司内部担保事项需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批准。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