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5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万通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塑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集团”)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拟设立5个有限合伙企业(以下合称“合伙企业”或“员工持股平台”)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激励对象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以不超过14,241.00万元的对价认购特塑公司不超过1,782.3529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中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认购特塑公司股权对价金额不超过2,873.284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发”)持有特塑公司100%的股权,拟在本次增资中放弃其对特塑公司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特塑公司的持股比例由100%降至不低于85%,不影响公司对特塑公司的控制权,特塑公司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拟由广州金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产投”)担任,金发产投由公司董事长陈平绪、公司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袁长长、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吴敌共同投资设立。故金发产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合伙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腾曦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曦晨”)受让盘锦金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盘锦金发”)部分股权,公司放弃盘锦金发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腾曦晨由公司控股股东袁志敏及其子袁长长共同投资设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金发产投以及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所有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集团一体化产业链优势,提升改性塑料板块与新材料板块协同效应,以及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结合集团目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公司拟以特塑公司股权对集团的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充分调动集团管理层、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风险共担、成就共享的认同意识和凝聚力,促进集团长远发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特塑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对集团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拟设立 5 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激励对象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以不超过 14,241.00 万元的对价认购特塑公司不超过 1,782.3529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中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认购特塑公司股权对价金额不超过 2,873.2840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发持有特塑公司 100%的股权,拟在本次增资中放弃其对特塑公司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特塑公司的持股比例由100%降至不低于 85%,不影响公司对特塑公司的控制权,特塑公司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拟由金发产投担任,金发产投由公司董事长陈平绪、公司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袁长长、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吴敌共同投资设立。故金发产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合伙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腾曦晨受
让盘锦金发部分股权,公司放弃盘锦金发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腾曦晨由公司控股股东袁志敏及其子袁长长共同投资设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已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金发产投以及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公司所有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二、特塑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新增特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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