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郑州煤电
股票代码:600121
收购人名称: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 号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 号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已获得《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工作方案的批复》(豫政文〔2022〕56 号)文件的批准,收购人已获得《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政府国资委作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入对象的批复》(郑政函〔2024〕9号)文件的授权。
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己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之情形,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5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1
第三节 收购方式...... 12
第四节 资金来源...... 15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1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7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郑州市政府国资委 指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公司、郑州煤电 指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郑煤集团 指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报告书摘要 指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收购、本次无偿划转、 收购人拟受让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划转 指 所持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6.55345%股
权,该事项形成间接收购郑州煤电
河南省政府国资委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划转协议 指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
转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格式准则第 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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