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 2024-092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项目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项目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65MW亚临界节能降碳绿色环保综合再利用(余热余能)发电项目按进度实施工程建设,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西宁分行申请期限六年,人民币金额壹亿陆仟万元整(¥160,000,000.00)的固定资产贷款。公司本次以65MW亚临界节能降碳绿色环保综合再利用(余热余能)发电项目工程在满足抵押条件且不晚于放款后半年内追加抵押担保,民生银行为唯一抵押权人,项目建筑物符合权属证书领取要求时,及时变更为房地产抵押,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放款后两个月内追加落实项目所属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宁国用(2010)第 291 号,位置: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 52 号,面积:1657531 平方米)第二顺位质押担保,以及标的项目名下所有机器设备抵押担保。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控制人张志祥夫妇提供无限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为本公司无偿接受担保,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具体担保以签订的相关合同、法律文书为准。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民生银行西宁分行不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民生银行西宁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综合授信的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等以金融机构批准为准。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签署合同及协议、办理上述固定资产贷款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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