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2025.1.14 北京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 11 号梅地亚中心第七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出席对象:公司股东及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议 程:
一、董事会秘书宣读《现场会议参会须知》;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审议《关于中视传媒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五、选举监票人;
六、主持人宣读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所持股份数,并开始现场表决;
七、统计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签署相关会议记录、决议;
十二、 会议结束。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大会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 股东大会设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 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 出席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 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及代理人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及代理人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会议期间,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非股东(或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及代理人不进行发言。
五、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位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应在会议签到时向大会会务组领取表决票。现场投票表决参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执行;网络投票表决参照《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未经公司同意,会议期间不得使用录像、录音和照相设备。
七、 任何参会人员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及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项 目 内 容
文件 《关于中视传媒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文件:
关于中视传媒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继续与关联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等开展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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