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与会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 11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邸淑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同仁堂”品牌使用许可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商业)拟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分别签订《“同仁堂”品牌使用许可框架协议》,协议期限为三年。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相关条款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分别签订《“同仁堂”品牌使用许可框架协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决定款项支付安排等事宜。
关联董事邸淑兵先生、王春蕊女士、孙恺先生、黄冬梅女士回避表决,非关
联董事以全体同意票通过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回避 4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品牌使用许可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物业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仁堂商业拟向同仁堂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承租物业,用于满足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求,年度租金合计不超过 2,000 万元;公司拟向同仁堂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出租物业,以提高公司部分闲置物业经营能力,年度租金合计不超过 500 万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相关关联交易条款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同仁堂商业与同仁堂集团开展相关物业租赁关联交易,授权公司及同仁堂商业经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决定款项的支付安排等事宜。
关联董事邸淑兵先生、王春蕊女士、孙恺先生、黄冬梅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全体同意票通过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回避 4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物业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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