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送达全体监事,与会各位监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公司全体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兴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同仁堂”品牌使用许可框架协议>
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商业)拟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分别签订《“同仁堂”品牌使用许可框架协议》,协议期限为三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款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物业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仁堂商业拟向同仁堂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承租物业,用于满足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求,年度租金合计不超过 2,000 万元;公司拟向同仁堂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出租物业,以提高公司部分闲置物业经营能力,年度租金合计不超过 500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款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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