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区召开2024年中期工作会————暨天开华苑科创园建设推动会!!!
坚定信心 乘势而上——海泰控股集团召开中期工作推动会
会议要求,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集团要切实提升紧迫感与责任感,锚定重点任务,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深入推进“五项行动”,持续推进“三提”行动,以担当作为、奋力进取的实际行动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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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定发展信心。
面对压力和挑战,坚持集团发展定位,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凝心聚力推动集团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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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站稳企业立场,按市场规律办事。
新形势下集团市场化转型势在必行,要深刻认识自身的企业属性,进一步提升收入和成本意识,做好现金流管理,提供高质量产品服务,不断强化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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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聚焦高质量履职,做到以上率下。
要着重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
要加强内部管理,充分发扬“勤政”的工作作风,在集团内形成正气充盈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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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强化党建引领,助力经营发展。
要以高质量党建作为促进集团经营业务发展的保障,努力打造“有理想、有情怀、懂专业、会管理、肯担当、很廉政”的干部队伍,做到“正人、正气、正事、正道”,凝聚集团全体干部员工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塑造集团高质量发展新势能。
天津发布18条新举措,推动金创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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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发展科技金融。
促进金融赋能天开高教科创园(以下简称天开园)建设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试点,在天开园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向其适当下放业务审批和产品创新权限。
加大服务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力度,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天开园科技型企业、本市非上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条重点产业链企业,且投资期限达2年以上的,按照其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投资项目奖励最高100万元,每家基金管理人每年累计获得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债券承销商或者承销商分公司服务本市企业发行科技债券(包括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和科创票据),对承销科技债券规模排名全市前五的,按照实际承销额的万分之一给予奖励,每家金融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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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30多年发展,华苑科技园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经济发展方面的支撑能力不断凸显,配套服务能力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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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区将以华苑科技园纳入天开园空间发展布局为重要契机,主动融入与服务天开园建设,加快构建区域科创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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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苑科技园将主动承接天开园成果转化项目,抓好“两谷”“三实验室”“四高地”建设等重点任务,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焕新、助力城市更新,奋力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升级版”、建设北方一流科创城。
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施行
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发布时间:2024-08-01 18:30:07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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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天开园按照一核两翼多点辐射全市的总体空间发展布局,构建完整的研发、孵化、转化和产业化空间,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形成大学和城市相互滋养、相互赋能、相辅相成的良性发展格局。
紧紧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促进智能技术、数字技术、绿色技术等赋能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打造带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引擎和新的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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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把天开园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知识、新技术、新业态重要发源地,《条例》规定支持企业、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在天开园开展创新活动,推动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原创性、颠覆性创新成果。
1----明确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等设立基础研究特区,鼓励自主选题、自行组织科研、自主使用经费;鼓励创新主体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2-----明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天开园企业梯度培育支持体系,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和知名品牌;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打造融通创新生态。
3------明确在天开园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技术研究,支持创新主体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和市级重点实验室,支持创新主体通过合作研发等方式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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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条例》明确鼓励在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发展过程中勇于改革探索、敢于承担风险。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创新改革工作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要求,勤勉尽职,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对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其相关责任。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在推进科技管理改革、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过程中,相关负责人锐意创新探索,出现决策失误、偏差,但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和监督管理职责,未牟取非法利益的,依法免除其决策责任。
海泰发展:公司竞得津滨高(挂)2024-1号地块后主要用于建设天开·华苑园科技创新人才公寓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将有效丰富园区生活配套资源,对公司现有项目的租售产生积极影响
08-09 15:33 同花顺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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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08月09日讯,有投资者向海泰发展提问, 您好,2024年7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津滨高(挂)2024-1号地块住宅、商服用地属于全部自持,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允许销售、分割转让或分割抵押。该地块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
请问,无法分割销售的人才公寓,财务回报期是多少?公司存量房产销售不利,几乎靠关联交易,是因为缺少配套公寓?该项目究竟属于公司经营所需,还是给所在地区做公益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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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答表示,您好,公司竞得上述土地后主要用于建设天开·华苑园科技创新人才公寓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将有效丰富园区生活配套资源,对公司现有项目的租售产生积极影响。谢谢您的关注。